主角是宋轩的小说是《极品小郎中:开局捡个美娇妻》,它的作者是佚名最新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
“可是轩哥儿,到时候他们再来,咱们哪儿去找十两银子啊?”“这你就别管了,有我呢。说不定,他们回去良心发现,不再来找你要钱了呢?”“啊?他们良心发现,他们有良心吗?”“轩哥儿,我刚才都想跟他们拼了!”宋轩看着芸兰小脸气得圆嘟嘟的,倒是有几分俏皮。‘是啊,这种人有良心吗?’‘总要亲眼见过才知道。’他劝慰了几句,又讲了两个笑话,芸兰的小脸儿上重新绽开了笑容。
宋轩点了点头。
冲芸兰微微一笑,柔声道:“放心,有你男人在呢。”
女人一下子有了依靠,收起尖刺,又变回温顺的模样。
胡二心中一惊。
前两天来,这小子还躺在床上要死不活的,这怎么就好了。
看样子,脑子也不傻了。
他悄悄往一个家丁身后躲了躲。
“宋傻子,你想干嘛?”
“要不是我家老爷借钱给你,你的傻病能好?”
“白纸黑字在此,这十两银子,你敢赖账不成!”
他以前来要账,被宋轩这傻子揍过一次,因此心里对宋轩有些害怕。
好在宋轩并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,反而赔了个笑脸。
“胡大管家,你看劳烦你们这么多人跑一趟,我心里怪过意不去的。
我家娘子有些激动了,冲撞了诸位,我在此向各位道歉。”
咦?
所有人都没想到,宋轩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。
谁都知道,宋轩以前是宋家的公子爷,又在军营做过百户,历来是骄横霸道的。
哪怕是傻了以后,他性格仍旧冲动暴躁。
要不,胡二咋会被“傻子”一顿胖揍呢。
“转性了?”胡二心中疑惑。
他胆子稍稍放大了些。
“好小子,算你识时务。”
“你既然傻病好tຊ了,这银子可得你还。”
芸兰轻轻拉了拉宋轩的衣角。
“轩哥儿,欠银我真的还清了,他们……”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宋轩没有责怪,更没有多说什么。
“胡大管家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您放心,欠的银子,我一两也不敢少。”
“哈哈,好,你小子,好,我喜欢,这样才对嘛。那就拿来吧。”
宋轩走上前,勾着胡二的肩膀走到一旁,低声道。
“胡大管家,十两银子,我现在实在拿不出,还望通融。”
“待我明日回宋家管我爹要上一要,一准儿来还上。”
“胡管家通融之情,我另有答谢。”
胡二本不应允,但眼珠一转。
这宋傻子虽被赶了出来,但如今傻病已好,将来再回宋家也不无可能。
同为长兴四大家族,董老爷也要给宋家几分薄面。
本来芸兰就已经还了十两银子了,这一趟来,纯纯的外水。
真要闹个鸡飞蛋打,啥也捞不着,也没意思。
只要有银子,一切都好说。
他清了清嗓子,装模作样地说道:“既如此,看在乡邻的情谊上,我便替你担个责,宽限你几天。
只不过,下次再来,若还拿不出银子,可别怪我不讲情面!”
“那是那是,多谢胡大管家,多谢胡大管家!下次来,准保有银子,大管家可记得一定把欠条随身带着,莫要忘了。”
“哈哈哈,你放心,今晚我去翠微楼找姑娘我都把欠条带着。
宋公子,你现在这样,很好。我很喜欢,我很喜欢。
哈哈,走,兄弟们,喝花酒去!”
看着这群欺凌弱小的恶徒得意地离去,众人心中皆愤愤不平。
“这个宋傻子,我等前来帮他撑腰,他倒好,像条狗一样围在那胡二身边。”
“现在他傻病好了,却特么不像个男人了。要我看,还不如当初那个傻子!”
“这怂货肯定是想攀附胡二这个泼皮,以后也跟着他欺负乡亲们。”
“呸!狗东西,咋没得病烧死他……”
对于众人背后的议论,宋轩只当做没听见。
他陪着笑脸,将众人一一送走。
不管怎么说,这些乡邻前来,倒也是为了帮他家,是一番好意。
等到院内再无一人了,芸兰方才泪眼朦胧地说道。
“轩哥儿,我对不住你,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十两银子,却被我……”
话未说完,香唇却突然被封住。
“唔~”
宋轩肆意地品尝完香甜小果冻,才笑着说道。
“不准再说这件事了,这又不能怪你,是他们耍无赖。再者说了,你是我的娘子,就是花个一百两一千两又有什么关系?”
芸兰听完十分感动。
“可是轩哥儿,到时候他们再来,咱们哪儿去找十两银子啊?”
“这你就别管了,有我呢。说不定,他们回去良心发现,不再来找你要钱了呢?”
“啊?他们良心发现,他们有良心吗?”
“轩哥儿,我刚才都想跟他们拼了!”
宋轩看着芸兰小脸气得圆嘟嘟的,倒是有几分俏皮。
‘是啊,这种人有良心吗?’
‘总要亲眼见过才知道。’
他劝慰了几句,又讲了两个笑话,芸兰的小脸儿上重新绽开了笑容。
“芸兰,猜猜今晚我们吃啥,好东西哦!”
“嘻嘻,轩哥儿我早都看到了。”
说着一指宋轩身后:“是你打得野鸡吧?”
然后一脸得意的凑上前:“我们今晚是吃鸡吧?”
那样子,就像是做对了数学题等家长表扬的孩子一般模样。
“真聪明,猜对啦!你累了一天了,快去歇着,让你瞧瞧我的手艺!”
“做鸡,我可是专业的。”
“叫花鸡吃过吗?今晚就让你好好尝尝我的鸡味道如何!”
一餐丰盛的晚宴过后。
又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。
深夜,芸兰劳累过度,沉沉睡去。
宋轩悄悄摸起身,将弓箭取来背在身上。
有了技艺‘追猎’加持,虽是夜间田陌小道,他行起来依旧如履平地。
在一官道旁,他将身子伏在杂草深处。
抬头看了眼头顶的月亮,估摸着时辰,也该来了。
“啷个哩个啷,哩个啷个啷。”
“一呀摸,摸到呀,大姐的头上边儿呀。”
“一头青丝如墨染,好似那乌云遮满天。”
“哎哟哟,好似乌云遮满天……不摸白不摸,我越摸越快活……”
不远处,一个男人唱着小曲儿走了近来。
听语气,似乎是喝了不少的酒。
‘终于来了!’
宋轩打了个哈欠,再度打起精神。
来人正是胡二。
他刚和一众姐儿在翠微楼喝了一会子酒,这会儿才慢慢悠悠回家。
毕竟,留下过夜,得三倍价钱,还是让他有些肉疼。
再等几天吧,等宋傻子家那十多两银子到手,高低得住上一晚。
想到这儿,他的心情更好了。
“十二呀摸,摸到呀,大姐的咪*边。两个咪*圆又圆呀,好像出笼的包子鲜。”
“依呼呀呼嘿呀,好像出笼的包——”
“嗖!”
黑夜中,一点寒芒闪过。
“唱得真好听,好可惜,我还没听够呢。”
宋轩从草丛中现身,在胡二身上“一呀摸,二呀摸”。
这家伙吃完花酒,身上只有一钱多散碎银子。
幸好,欠条在。
“你还真守信用,真把欠条随身带着呢,哈哈。”
“是——咕噜噜。”
嗓子里涌满鲜血,胡二最后一句话终于没说出来。
他睁大眼睛看着宋轩,眼神中全是不可思议。
怎么会这样?
过几天还要在翠微楼过夜呢。
只可惜,他再也等不到那天了。
他的那首“摸呀摸”,也终于唱不全十八段。
宋轩箭术无双精通后,力量耐力早已异于常人。
他将胡二的尸体提在手里,往深山走去。
胡二之前说得对,这世道,把人弄死了扔到荒郊野外,叫你连尸首都找不到。
恶人作恶,便是如此猖狂!
只是他没想到,他的这句话无意中启蒙了一个“学生”,而这个“学生”,很快向他这个老师交上了满意的答卷。
宋轩将一切处理妥当,在池塘边洗漱干净。
哼着歌儿,往家里走。
“一呀摸,摸到呀,芸兰的头发边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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